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章程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全日制高校,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是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正式列为第一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求发展,以特色创一流”的办学宗旨,秉承“厚德强能”校训,在专业建设、办学综合水平、学生就业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处于全省高职院校前列。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6)
2、办学性质:公办
3、层次:大专
4、学制:三年
5、学院地址:龙腰校区: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杜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118号
螺洲校区:福州市仓山区螺洲街12号
第二条 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系部
单独招生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计划数
收费标准
招收
对象
1
商贸管理系
电子商务
文科
三
20
6000元/年
高中
毕业生
2
连锁经营管理
文科
三
20
3
应用语言系
涉外旅游
文科
三
20
4
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编辑)
文科
三
20
5
商务英语
文科
三
20
6
电子工程系
光电子技术
理科
三
20
7
智能电子技术
理科
三
20
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理科
三
20
9
通信技术
理科
三
20
10
建筑工程系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
理科
三
20
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理科
三
20
12
软件工程系
软件技术
理科
三
20
1
计算机系统维护
计算机类
三
40
6000元/年
中职
毕业生
2
机电工程系
模具设计与制造
制造类
三
35
3
电子工程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子信息类
三
35
4
通信技术
三
40
5
商贸管理系
会计(涉外)
财经类
三
30
合计
420
第三条 报考条件
取得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已履行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尚未参加高职单招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可于4月18日—20日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补办理报名手续。
第四条 报名方式、缴费和志愿填报
1、报名方式:
(1)报考我院的普通高中考生应于2012年 4 月5日— 15日通过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
(2)报考我院的中职生应于2012年 4 月 5日— 22日通过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
(3)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地址:http:// www.fjgzzs.cn
2、现场缴费、资格确认:
高中毕业考生缴纳文化考试费105元,取得参加综合测试(含面试)资格的,还应缴纳综合测试费(含面试)80元;中职毕业考生只需缴纳综合测试费(含面试)80元。
(1)高中毕业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2012年 4月21日)持《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生成下载)、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进行资格确认,缴纳文化考试费并熟悉考场。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截止到2012年4月21日下午4点。
(2)中职毕业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2012年 4月28日)持《2012年“高职单招”报名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生成下载)、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院进行资格确认,缴纳综合测试费(含面试)并熟悉考场。符合免试条件的中职考生需提供《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情况表》,获奖的考生需提供获奖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截止到2012年4月28日下午4点。
现场确认地点: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龙腰校区)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咨询电话:0591—87833394 87866081
3、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
高中毕业生可填报同一科类中4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1为第一专业志愿,其余的为参考专业志愿,须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中职毕业生除电子信息类可填报两个专业外,其他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不得跨类填报。
4、参加综合测试(含面试)的高中毕业考生名单,经学院纪检审核,报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后于4月 26日在学院单独招生网上公布,学院网址:http://www.mitu.cn.考生应及时上网认真查询是否入围面试及安排情况。入围上午面试的考生应于4月29日早上7:30——8:10到学院教学楼(考场)101考室缴交综合测试费(含面试)80元,入围下午面试的考生应于4月29日中午12:00——12:40到学院教学楼(考场)101考室缴交综合测试费(含面试)80元,参加面试时请将缴款收据交给候考室工作人员,否则不予参加综合测试(含面试)。
第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
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条 考试
单独招生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高中毕业考生进行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含面试),中职毕业考生(免试生除外)只需进行综合测试(含面试)。
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经核对无误后,方能参加考试。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高中毕业考生考试包括笔试和综合测试(含面试)两大部分
笔试:文化考试参照《2012年福建省高考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
笔试总分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
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总成绩分别按照单独招生文、理计划总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测试(含面试)考生名单,如有末位同分现象,都可进入下轮测试。
综合测试(含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的职业兴趣、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以及专业学习的适应性等。总分200分。
(2)中职毕业考生
综合测试(含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专业技能水平等,总分200分 。
综合测试(含面试)范围如下表:
类别
专业名称
测试范围
计算机类
计算机系统维护
现场技能测试 (计算机常规设置、系统软件安装等),综合素质面试(对专业的认识、理解,以及思维、反应能力等)。
制造类
模具设计与制造
综合素质面试(包含机械制图基本识图,机械制造基本常识等基础知识,以及思维、反应能力等)。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综合素质面试(包含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思维、反应能力等基本素质)。
通信技术
财经类
会计(涉外)
综合素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的认识、理解,会计原理、财务会计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思维、反应能力等基本素质)。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科目
考试对象
考试地点
4月22日
上午(8:30-11:30)
语文、数学
高中毕业考生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龙腰校区
4月29日
上午(8:30-12:00)
综合测试
(含面试)
下午(13:00-18:00)
4月29日
上午(8:30-12:00)
综合测试
(含面试)
中职毕业考生
下午(13:00-18:00)
考试地点: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龙腰校区(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3、其他
(1)单独招生是落实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试点工作,我校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不委托任何团体和个人代招生。
(2)《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情况表》(附后)
第七条 录取办法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中职毕业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
2、高中毕业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的分数加上综合测试(含面试)的分数计算总分,中职毕业考生(免试生除外)以综合测试(含面试)的分数作为总分数。综合测试(含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录满,依次从第二、三、四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未录满的专业,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4、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单独招生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招收普高类(或中职类)的单独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将剩余计划转入中职类(或普高类)单独招生使用。如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6、学院纪检全过程监督高中生、中职生的综合测试(含面试)及免试生录取的审核,其结果报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7、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于5月2日在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8、免试生被我院录取后将不得改录到其他院校。
9、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2年全国统一高考,并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2年全国统一高考。
第八条 加分和免试政策:
1、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加分照顾政策者,应在报名现场资格确认时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在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者,免于参加综合测试(含面试),直接录取我校相关(获奖项目)专业学习。
3、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在设区市教育局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属学校代表队选拔赛获得前6名者,免于参加综合测试(含面试),直接录取我校相关(获奖项目)专业学习。
4、如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报名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酌情调整计划。
第九条 体检
必须参加福建省高考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 新生入学
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于2012年5月7、8日携带身份证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并缴交学费,不缴纳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考生因故不能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并缴交学费,受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一条 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十二条 收费
学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我校普通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500--800元/年之间。
第十三条 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录取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3、免试中职毕业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申请,符合免试规定条件,由所在中职学校推荐研究确定。对考生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如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章程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2、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老师:吴老师 黄老师 孙老师
招生联系电话:0591— 87833394 87866081 87863074(兼传真)
申诉电话:0591—87881026
E-MAIL :zs@mitu.cn 学院网址:http://www.mitu.cn